某农业(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根据国务院第712号政府投资条例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经经贸规(2023)1753号)的相关文件(二个相关文件资料已发),指定在全国各省的相关地市,建设一个集食品加工、贸易、冷链物流为一体的产业园,该项目作为平急两用中心,平时保障以项目点为中心的300公里范围内市场刚需,剩余产能出口国外市场;同时承担国家战略储备任务。该项目总投资约35亿左右。
要求:地方政府国有企业以500亩二类工业用地入股该项目,由某农业负责除土地之外的所有项目资金。项目建成后由某农业负责运营,地方政府负责监管。合作期暂定为5年,合作期间政府享有15%左右的项目盈利;也可以商定给政府国有企业固定回报的合作方式。合作期满,由某农业完全回购政府国有企业
该项目的延伸:由某农业直接租赁500亩以上农业用地,种植或养殖具有当地区域特色的产品,并在该农业产业园打造亲子互动、研学等主题的乡村文旅,总投资约5亿元。食品加工产业园建成后,从俄罗斯、巴基斯坦、外蒙等地进口肉类食品,到园区生产成不同应用场景的半成品、预制食品等。
当地种植或养殖的产品,在该产业园加工后进行贸易。
该产业园运营:第一年进口肉类食品约30万吨,贸易额约120亿,产生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约3亿元,所得税约5000万元。后续肉类食品进口量会逐年增加,最大可达50万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