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海洋生态补偿协议签字仪式在大丰区举行,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汤建鸣、副局长夏前宝,市委副书记戴元湖出席签字仪式。
此次集中签约仪式上,大丰、滨海、响水三县(区)对近年来实施的海洋工程生态修复项目进行省、市、县、项目实施单位四方签约,落实生态补偿资金近6000万元,标志着我市海洋生态修复项目正式启动。根据补偿协议,项目实施单位将开展海洋生态修复、海洋资源环境调查研究、岸线整治、海洋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及渔业资源监测等项目,着力提高工程海域周边海洋环境质量,修复海洋生态。
签字仪式上,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汤建鸣对我市开展海洋生态修复项目表示充分肯定,同时提出了高度重视海洋生态修复项目、认真编制实施方案、生态补偿资金落实到位和高质量组织生态修复项目的四点要求。市委副书记戴元湖表示,我市会努力将海洋生态补偿和保护工作落实到位,力争在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的同时,切实保护好海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