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高邮市出台了《高邮市投资工业类项目和非工业类项目收费优惠办法》,对投资工业类项目和非工业类项目收费优惠政策再调整,以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吸引和鼓励更多投资者来我市投资兴业。
《办法》明确规定,对投资工业类项目,继续免收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经营服务性收费按规定标准的1/3或1/2征收,登记收费(证书工本费)按标准征收;对于投资总额在2亿元及以上的重大工业项目从企业登记注册、核准备案到竣工投产实施过程中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的地方留成部分以及相关经营服务性收费和登记收费实行“零收费”。投资非工业类项目收费标准总体按照房地产开发项目标准收取,市场物流类项目适当优惠,公益性社会事业项目按能免则免的原则进行调整。同时,《办法》明确要求各涉企收费部门(单位)要严格按优惠标准执行收费、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减免相关规费,对于不按规定标准和程序操作的,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