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出台《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300MW,培育一批具有创新优势和市场竞争力的光伏产品制造商、系统集成商和运营服务商,形成一批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项目、示范产业园区,提升光伏产业发展水平,打造全国光伏规模化应用示范基地。
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特点,我市将重点推进屋顶光伏发电,即优先在用电量大、用电负荷稳定、自发自用比例高、具备建设条件、电网接入方便的建筑屋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同时,支持在工业厂房、商业综合体、大型场馆、车站、学校和城乡居民住宅等建筑屋顶建设小型光伏发电系统;光伏建筑一体化,即鼓励屋顶符合光伏发电要求的新建建筑物,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的要求进行同步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凡符合光伏建筑一体化发电系统建设条件的在建或已建成建筑屋顶,均鼓励补建和改建光伏发电系统。同时,积极推广光伏玻璃幕墙、顶棚、光伏瓦等的使用。
《意见》还提出,要通过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加大合作重组力度、建设研发创新平台、发展系统集成企业等推动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同时加大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管理服务与政策扶持力度,重点做好简化备案程序,明确建设条件,完善并网管理,优化结算服务,开展示范建设,加大金融支持和加强节能扶持等7个方面工作,其中对市认定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两年内,在国家、省有关补贴的基础上,按其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
在组织保障方面,我市还将建立市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全市光伏产业发展和分布式光伏发电工作。